公积金调入的操作步骤如下: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 ,搜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点击在线办理,同意授权。人脸识别
,进入个人账户设立页面,选择缴存地、单位公积金账号、设立账户类型(如没有公积金补贴选择“一般公积金”,如有公积金补贴选择“一般公积金及公积金补贴”),缴存比例会自动返显且不允许修改。
录入信息 单个增加: 点击“单个增加”,录入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码、缴存种类、月缴存基数,系统会自动计算缴存额。 批量录入
检查信息 ,核对人数后点击下一步。提交前上传“经办人身份证”(如已自动获取,无需提供)
。
提交成功后,点击“查看办件”查看办件结果(办件结果返回可能需要等待几分钟)。
注意事项:
缴存种类必须都是“调入”。
如没有公积金补贴,设立账户类型选择“一般公积金”。
如有公积金补贴,设立账户类型选择“一般公积金及公积金补贴”,补贴比例和补贴基数可以任意填,计算得到的补贴额正确即可。
每笔业务最多不超过100人。
原单位是本中心的人员支持批量调入,非本中心的需单个操作。
其他相关流程:
转出单位办理封存:
在职工停发工资当月,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将职工账户予以“封存”。
转入单位办理开户:
在职工发放工资当月,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为该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将该账户通知该职工。
填写转移凭证:
转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随同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折到省直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领取转移凭证:
转入转出单位在办理转移手续七个工作日后,到承办银行领取转移凭证单位联,职工可持公积金存折查询转移情况。
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操作流程,以确保公积金调入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