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行医是指无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冒称执业医师行医,具体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未取得或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
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医师资格,进而从事医疗活动。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
个人或单位在没有取得相关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进行诊疗活动。
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
在医师执业证书被依法吊销后,仍然继续从事医疗活动。
未取得相关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
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个人从事乡村医疗活动,自2020年起,所有乡村医师被注销,由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和乡村全科助理医师代替。
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
家庭接生员超出其执业范围,进行其他医疗行为。
使用伪造、变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
使用伪造或变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进行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被撤销、吊销或已办理注销登记后继续开展诊疗活动
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被撤销、吊销或注销登记后,仍继续从事诊疗活动。
未按规定申请延续或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延续或不批准延续,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开展诊疗活动
未按规定申请延续执业许可证,或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延续或不批准延续,且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从事诊疗活动。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非医师行医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或非医师进行行医活动。
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
诊疗活动超出其核准的登记范围进行。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使用没有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医疗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