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回需要以下手续:
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需要获得村民小组三分之二户或70%以上村民签名同意。
村小组、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
提供村小组、村委会同意接收的证明。
提交相关证件
《户口簿》
《身份证》
相关证明材料
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须提交《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
属夫妻投靠的须提交《结婚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投靠父母的须提供《未婚证》、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
《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
派出所调查材料
派出所要做调查材料,同时还要提供以上相关材料。
办理准迁证和迁移证
持接收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
持准迁证到其本人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
持迁移证、身份证再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如果是集体户口,需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手续和材料可能因个人情况和迁入地的具体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迁回手续前,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手续齐全、流程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