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副本是指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起诉状副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在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留在法院的起诉状称为正本,而由法院向被告或对方当事人送达的起诉状则称为副本。正本和副本的内容应当是一致的。
在刑事诉讼中,起诉副本是指检察院在将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制作的文书,也是交给对方的诉状。正本留在法院,副本则送达给被告或其他相关人员。
总结来说,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起诉副本都是指提交给法院并由法院向被告或其他相关人员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其内容与正本相同。